索引号: | 011158671/2024-02456 | 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 公开日期: | 2024-01-29 | ||
标题: | 中共襄阳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党组关于十四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7月11日至8月11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10月9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向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提高认识抓整改。巡察反馈后,中心党组及时召开会议,统一思想,切实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中心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带头领办问题;由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对各自分管领域具体问题牵头负责;由中心各科(室)部(所)负责同志任成员,按各自岗位职责认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推进整改落实。中心党组围绕巡察整改先后召开5次党组(扩大)会、3次分管领导牵头督办会,2次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为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营造积极氛围,切实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上来。
二是细化措施抓落实。中心党组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当面点评,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领导班子成员更深层次查找问题、正视问题、剖析原因和解决问题,达到了统一思想、整改问题、促进提高的目的。研究印发《中共襄阳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每个问题,都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对于可以立行立改的问题,即知即改、尽快见效,对于重点难点问题,列出分段整改措施,明确承诺完成时限,有针对性开展督导检查,适时改进整改工作措施方向,保障整改有效有力。
三是举一反三促长效。在整改具体问题的同时,中心党组先后问责20余人次,并着力从制度上找原因,堵塞管理漏洞,促进源头整改,先后修订了《中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业务工作管理办法》、《人事考勤管理制度》、《小额供应品采购制度》、《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等制度十余项。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开展全体干部职工“问初心比忠诚、问能力比付出、问不足比作风”三问三比大讨论活动,督促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梳理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巡察整改工作不断走深走实。2023年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每月一个专题进行集中学习,不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思想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推出公检中心“实干简报”,建立红黑榜,营造积极向上担当作为的良好精神风貌。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实验室化学品危害应急处置措施》、《实验室烫伤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等制度,按环保规定,规范完善各专业(检测)室危废标牌标识和台账记录,布局建设危险废物集中暂时贮存场所。二是多次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等内容进行学习,结合实际贯彻。三是中心与湖北中油环保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无害化委托处置合同》,巡察期间发现的积存危废均已于2022年7月份进行处置,对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人员开展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和处置的专题培训,后续定期处置。四是涉及有毒有害实验均在中心2号楼4楼实验室进行前处理,目前农粮部已完成搬迁工作。五是针对巡察中指出的样品处理问题已进行无害化销毁处理。后续按照中心样品处理规定,对所有留样登记造册统一处置。六是定期开展全范围安全大检查,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验证。七是2022年12月中心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和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进行提醒谈话;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对4个业务部所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质量管理科负责人、技术科负责人进行一次集体提醒谈话。
2.关于“检验检测能力提升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根据能力建设的计划,完成了动力电池、充电机、电动自行车三类产品的建设,2021年3月取得CMA的授权并于2021年12月取得省级检测中心的批复;二是2020年围绕服务新能源产业链,与清研新能源汽车工程有限公司联合建设共享实验室,实验室纳入湖北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国家动力电池中心于2023年11月正式获得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批准成立,电池检测能力覆盖80%以上;三是配备了两套食品快检系统,可开展瘦肉精、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多个参数检测;四是药品、化妆品检测能力已能够满足市场监管及本地药企的检测需求;五是2023年农粮部承担农产品快检分包比例明显下降。
3.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业务管理科2022年9月份完成超期报告自查工作,进行原因分析并整改落实到位。2023年无主观原因造成的超期现象。二是建立客户投诉登记和受理台账,对投诉内容实现来源追溯、去向查证及责任追究,不定期抽查,杜绝出现故意超期现象。三是2022年12月由分管业务领导对各部(所)授权签字人进行集体提醒谈话。
4.关于“重大项目谋划推进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2月由分管领导对质检所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国家动力电池产品质量检验中心于2013年4月初获得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现场验收通过,2023年11月28日获得总局正式批准。
5.关于“改善一线检验检测环境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食药大楼项目已经完成规划、消防、质量、安全等竣工验收工作,完成供水供电等合同签订,完成办理大楼防雷检测、不涉及人防证明等,并向市城建档案馆提交档案验收资料,完成白蚁防治证书补办、绿化验收和排水管网许可等工作,已达到联合验收条件,提交联合验收申请。二是农粮部搬迁工作已于2023年12月12日完成搬迁,入驻台子湾办公区3号楼6楼,样品保管间、药剂存放室以及新购置设备安置等问题均已得到解决,极大地改善了实验室环境和办公条件。
6.关于“工作推诿,存在不作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车辆保险已于当年办理完毕,财务科与办公室推诿问题机关纪委已于当年进行问责处理。二是家属院问题已解决,现定期开展维保维修。三是2023年收到12345关于家属院院内居民反应门卫责任心不强和楼上邻居漏水等问题投诉2件,均已处理。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7.关于“项目超工期,存在慢作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四号楼四楼实验室改造工程,因电梯施工延误,中心于2022年9月向施工方发出解除关于电梯安装部分合同通知,后续按程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实验室改造其它工程部分组织进行整体验收,于2023年6月完成竣工验收工作。二是“襄阳市检验检测云服务中心(一期)”项目。因中标方始终达不到整体验收要求,根据合同约定未支付该公司任何费用,并依法与其解除合同。三是医学检验实验室装修改造项目。该项目已于2022年6月份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四是2022年12月由分管领导分别对质检所负责人、技术科负责人、食药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2023年各项目均稳步推进。
8.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据反馈具体问题进行核查,巡察反馈三次接待,属于经办人分别独立结算,各自手续齐全,但没有分开报销,因此造成三次公务接待费用同时报销的现象。现已要求各科室部所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报销规定,各部所综合室以及中心财务科已加强对公务接待报销管理及审核,均认真执行“一事一结”。二是2022年12月由分管领导对直接责任人张某进行谈话提醒。
9.关于“费用报销审批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审计费报销不规范问题,经核查属于合同备案滞后,不属于工作未完成提前支付情况。二是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经办人郭某已在2022年12月对多报销的费用予以清退。三是2022年12月由分管领导对财务科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10. 关于“应收应付账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清理部分应付账款。二是组织专班核查理清了应收应付账款形成的原因,经梳理部分应收应付账款时间跨度长达20年,涉及有些单位已多次变迁,涉及政策比较复杂,现已聘请专业会计事务所协助对应收应付账款进行清理,后续根据清理结果对应收账款及时销账。三是2022年12月由分管领导对财务科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11. 关于“工会支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工会财务账于巡察后即按工会相关财务制度要求进行了财务记账。二是对工会经费支出采购程序不全问题,当事人已据实写情况说明附于凭证后,2023年工会采购物资皆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三是支出票据签字问题,已找相关人员补签。四是2022年12月由分管领导对工会主席进行提醒谈话。
12.关于“现金收入未及时缴存的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2021年、2022年现金收入巡察时已经存入非税账户。二是从巡察后业务大厅每日16:00与财务科对接,移交当日委托检测现金收入,由财务科存入非税账户,目前业务大厅收费已实现“日清月结”。三是2022年12月由分管领导对财务科负责人、业务科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机关纪委对一起抽样人员代收检验检测费用迟滞上缴进行了调查,经党组研究后给予警告处分。
13.关于“高附加值样品未及时处置的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按照相关资产处置规定,对未处置的电动自行车及银饰品样品进行价值评估拍卖,已于2023年12月5日拍卖成交,完成处置工作。二是制定了中心业务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了对高附加值样品采取评估、拍卖等公开处理的程序和措施,促进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14.关于“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1月30日完成了固定资产清查清理工作,形成了固定资产明细,包括办公用设备及房屋清单,检验检测、检定用设备清单,拟报废设备清单。二是2022年12月由分管领导对财务科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15.关于“合同管理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无签约时间的合同已进行补签;二是对57份合同签约时间晚于服务起始时间情况,经核实属于合同签订时间滞后。三是对2023年合同开展自查,未发现有类似问题。四是2022年12月由分管业务领导对四部所负责人进行集体提醒谈话。
16.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工会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已于2022年9月重新选聘“三重一大”监督员,进行培训,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三是严格按照中心“三重一大”制度要求,将中心每年工作要点纳入党组会研究。对超过限额的大额资金支出项目,纳入“三重一大”会议集体研究。四是2023年春节慰问人员及慰问金额经工会研究后报中心党组研究后执行。五是2023年5月已修订中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监督制度,规定工会支出参照中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超过5万元上“三重一大”会议讨论。
17.关于“化解矛盾能力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在充分征求各部门工作人员意见的基础上,从评聘资格条件设置、分值、职数分配、程序等方面完善了职称评聘制度,修订印发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量化计分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修订),进一步突出职称评聘科学性、公正性、公平性。二是在人社部门支持下,2022年度解决了部分人员职称聘用问题,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职称评聘矛盾。
18.关于“基层党组织活动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2月7日已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执行任期制度,任期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二是机关党委通过全面从严治党综合管理系统每月线上检查、下发工作提示及通报等形式,常态化开展支部党建工作督查。三是各支部加强政策学习的及时性、主动性,对新政策准确把握要点、学深悟透,2022年以来均能严格按照市委“两学一做”办公室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最新相关要求开展党组织活动,增强了规范性。四是2022年12月由中心党组书记对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进行谈话提醒,机关党委副书记对各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一次集体提醒谈话。
19.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要求执行党内政治生活程序,机关党委在组织生活会前认真审核各支部方案,确保组织生活会按规定开展,切实保证组织生活会质量。二是采取抽查互查、日常督导等方式常态化了解各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查看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及时反馈存在问题,跟进督促整改落实。三是各支部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高对开展好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性的认识。四是各支部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生活会中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要摒弃“老好人”思想,进一步端正态度,让相互批评开诚布公、直奔主题、直击要害,真正达到互相提醒、共同进步的效果。2023年对各党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进行检查,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未发现类似问题。五是2022年12月由中心党组书记对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进行谈话提醒,机关党委副书记对各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一次集体提醒谈话。
20.关于“党员发展不规范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涉及支部已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二是机关党委加强对各党支部党员发展工作的指导,机关党委和各支部均已建立党员发展工作台账,机关党委对发展党员工作及时提醒、检查。三是于2023年2月24日举办党员干部培训班,邀请市委直属机关工委领导就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要求作专题培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能力。四是2022年12月由中心党组书记对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进行谈话提醒,机关党委副书记对各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一次集体提醒谈话,要求各支部书记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2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强化政治担当,班子成员全部结合分管领域情况做到人人发言。二是中心党组于2023年1月专题研究政府采购废标率较高问题,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今年未产生公开招标废标情况。
22.关于“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监督执纪的力度,2022年以来问责数量和质量均大幅提升,自主办结一起违纪案件,给予政务警告处分,部分所涉及问责人员给予单列绩效扣减。二是严格落实“一案一教育”工作制度,对后续案件进行全员通报警示教育。三是2023年进行机关纪委届中调整,选优配强机关纪委工作力量,积极参加市纪委、市直机关纪工委组织的相关专业培训,促进机关纪委整体能力提升。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强化思想武装,持续提升思想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持续抓好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政治修养。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努力将理论学习的成果与推动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动解决好实际问题和促进检验检测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推动问题整改见底清零。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思想不松,力度不减,逐项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暂未整改到位的2项问题,再次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推进,机关纪委和办公室联合督办推进。拟聘请专业会计事务所协助对应收应付账款进行清理,在相关政策基础上,尽快将历史挂账清理到位。对于项目超工期问题,在完成主体竣工基础上,做好“下半篇”文章,全力推进食药大楼装修工程,做好协调解决相关资金、图审、施工问题,按预期整改时限进行,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是强化长效管理,巩固拓展整改成效。中心将认真总结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把整改经验长久的坚持下去,坚持时时以整改的精神推动党的政治建设和中心业务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持续深入开展调研,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的措施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持续巩固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成效,促进单位形成良好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10-3715310;邮政地址: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台子湾路69号;电子邮箱:664845250@qq.com。
中共襄阳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党组
2024年1月26日